省環保廳、省國土資源廳聯合推進礦產資源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2016-3-22 11:02:38??????點擊:
日前,省環保廳聯合省國土資源廳轉發環保部、國土部《關于做好礦產資源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通知》,推進礦產資源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落地,進一步指導和規范礦產資源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通知要求,各級環境保護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學習領會文件精神,準確把握相關要求,做好礦產資源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提高礦產資源規劃的科學性,充分發揮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從源頭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作用,切實統籌好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
通知明確,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在組織編制有關礦產資源規劃時,應嚴格執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同步組織并分類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未依法編寫環境影響篇章或說明、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規劃審批機關應當要求其補充,未補充的,規劃審批機關不予審批。
通知要求,規劃審批應當將環境影響報告結論以及審查意見作為規劃審批決策的重要依據;對環境影響報告書結論以及審查意見不予采納的,應當逐項對不予采納的理由作出書面說明,存檔備查并告知有關環境保護部門。環境保護部門應當加強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技術指導,依法推進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為規劃審批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對規劃實施過程中產生重大不良環境影響的,應當及時進行核查,并向規劃審批機關提出采取改進措施或者修訂規劃的建議。
通知指出,各級環境保護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溝通和協調,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建立有效的部門合作機制,實現環評與規劃編制早期介入、全程互動,不斷提高礦產資源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質量,促進礦產資源開發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通知要求,各級環境保護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學習領會文件精神,準確把握相關要求,做好礦產資源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提高礦產資源規劃的科學性,充分發揮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從源頭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作用,切實統籌好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
通知明確,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在組織編制有關礦產資源規劃時,應嚴格執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同步組織并分類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未依法編寫環境影響篇章或說明、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規劃審批機關應當要求其補充,未補充的,規劃審批機關不予審批。
通知要求,規劃審批應當將環境影響報告結論以及審查意見作為規劃審批決策的重要依據;對環境影響報告書結論以及審查意見不予采納的,應當逐項對不予采納的理由作出書面說明,存檔備查并告知有關環境保護部門。環境保護部門應當加強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技術指導,依法推進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為規劃審批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對規劃實施過程中產生重大不良環境影響的,應當及時進行核查,并向規劃審批機關提出采取改進措施或者修訂規劃的建議。
通知指出,各級環境保護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溝通和協調,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建立有效的部門合作機制,實現環評與規劃編制早期介入、全程互動,不斷提高礦產資源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質量,促進礦產資源開發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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